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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你这个混帐(第1页)

另一边,钟致远已经到了家属区,因为今天是林浔请他吃饭,一早就跟哨兵打好了招呼,也不用登记,直接就能进去。

钟致远到底长得一表人才,加之一副无框眼镜,是这个年代文化人的代表,不少军嫂都盯着他看,见他走到林浔家门口,有军嫂好奇道:

“这位同志,你是小林的亲戚吗?”

钟致远笑道:“是朋友。”

正在院子里砍柴的霍俨州动作一顿。

朋友?钟致远是不是出现幻觉了,他媳妇和他才见过几次面?算哪门子的朋友?

军嫂眼前一亮,又开口了:“那你多大了,有对象吗?”

往日特别不爱回答这些八卦的钟致远,今天态度突然变得很好,笑着道:“没有对象,但我有喜欢的女同志了。她长得很漂亮,性格很好,笑起来脸上有酒窝,对了,她也是个医生,只不过是兽医,我们职业相当,特别有共同语言。”

这话一出,原本想给他介绍对象的军嫂们愣住了,啊这!这说得怎么这么像小林啊!

要不是小林已经结婚了,她们估计都要误会了!

而在院子里,霍俨州的脸已经彻底阴沉了,钟致远这个不要脸的,他在说些什么?

他朝着威风使了个眼色,又指了指厨房里挂着的羊肉骨头。

威风立马反应过来,飞奔出去,朝着一只脚已经迈进院门口的钟致远大声吼叫:“汪汪汪!!”

钟致远的脸黑了,又是这条死狗!

而围观的军嫂们则是放下心来,看来钟致远说的喜欢的人,只是巧合而已,和林浔并没有什么关系,要是有关系,威风不可能对他这么凶。

谁不知道威风最听林浔的话了?

林浔在厨房里忙活,听到威风的声音,走出来发现是钟致远来了,叫了威风一声,不好意思地拍了拍它的狗头,“它这几天有些暴躁,快进来吧。”

其实也挺奇怪的,威风是那种很聪明的狗,一般人见过几次后,就会记下他身上的味道,这还是第一次,对一个人这么凶呢。

难道是威风格外讨厌钟致远?

钟致远笑了笑,好象完全没放在心上,把口袋里的盒子拿出来:“这是眼镜。”接着又从袋子里拿出一块牛肉,以及一条枣红色的羊毛围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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